学《肇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争做文明市民

时间:2023-05-11 10:28:36 来源:肇庆文明网

2020年1月1日《肇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这是肇庆市首次在精神文明建设领域开展的专门立法。

《肇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具体明确行政机关、服务窗口及其工作人员、医疗机构、学校和公民等6类主体必须遵守的文明行为规范,其中,公民必须遵守的文明行为规范包括了公共场所、交通出行、生态环境保护、旅游、上网、就医、经商、养犬、社区生活、家庭生活等10个方面的内容。

今天就以图片形式与大家重温《条例》,一起自觉遵守文明行为规范,传播文明理念,争当城市文明的代言人。(肇庆文明网 资料来源:肇庆市文明办)

公共场所文明行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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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行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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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保护文明行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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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文明行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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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网文明行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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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文明行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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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商文明行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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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犬文明行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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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文明行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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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文明行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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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文明行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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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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