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10日,肇庆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发布《2022年肇庆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文件要求,2022年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突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首要政治任务,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践行人民至上宗旨,紧紧围绕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这条主线,落实好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使命任务,持续深化文明实践、文明创建、文明培育,着力提高人民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着力构筑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着力推动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高质量发展,为肇庆建设珠三角核心区西部增长极和粤港澳大湾区现代新都市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力量。

图解丨2022年肇庆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①
图解丨2022年肇庆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②
图解丨2022年肇庆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③
图解丨2022年肇庆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④
图解丨2022年肇庆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⑤
图解丨2022年肇庆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⑥
图解丨2022年肇庆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⑦
图解丨2022年肇庆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⑧
图解丨2022年肇庆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⑨
图解丨2022年肇庆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⑩
图解丨2022年肇庆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⑪
图解丨2022年肇庆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⑫